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鄂办发〔2021〕21号)精神,2022年1月1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襄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襄发改价格〔2022〕8号),文件试行期一年,需出台正式文件进行衔接。2023年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有效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数量。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参考平均培训成本,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