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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关于《关于开发疫情防控农村公益性岗位的紧急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3-25 09:20      来源: 峨边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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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目的是什么?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各乡镇范围内新开发“疫情防控专设农村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防控公益岗位”)若干。

安置对象是什么?具有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

设岗数量是多少?各乡镇结合所辖行政村常住人口设置防控公益岗位数量。常住人口500人以下设3个岗位;常住人口500—1000人设6个岗位;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设8个岗位。

设岗要求是什么?1.防控公益岗位系疫情防控期间的专职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由村民自治组织按照“一事一议”议事民主产生,并向全村村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和上岗者依法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个月。3.岗位补贴执行标准为400元/月.人。由各乡镇统一收集岗位申请资料(申报资料与“保洁保绿”农村公益性岗位资料相同),于2月15日前上报至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4.各乡镇应依法为上岗者购买工伤保险,并为其配好口罩、袖标、消毒药水等必需品,满足工作开展需要。

工作职责是什么?1.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相关知识;2.每天随时掌握被监控对象的情况,做到天天见面;3.发现被监控人员异常情况立即向所在村两委报告;4.服从检疫工作人员安排并协助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5.协助检疫点对来往车辆乘客及行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6.协助检疫点做好巡查工作。

岗位管理要求是什么?各乡镇作为防控岗位管理责任主体,要加强对上岗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对不能胜任工作、在岗不履职、经常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及时上报县就业中心作清退处理。聘用期间,不得出现转包代管、虚报人数、冒领代领等违反政策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处理。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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