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宣传报道方案
发布时间: 2011-04-12 17: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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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宣传报道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创优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各地各部门高效、便捷、顺利地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建设招商年”的各项工作,实现最省、最快、最捷的政务服务。特制定2011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宣传报道方案。

一、宣传报道方式

(一)媒体。在报刊、各级广播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报道市委、市政府对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各地各部门围绕“重点建设招商年”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加强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发展环境的先进典型。

(二)简报。各地各部门要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宣传本地、本部门的特色工作、创新举措等,并上报市效能办(报送地址:ls_xnb@163.com)。市效能办编发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简报》,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效能建设的主要举措、进展情况以及实际成效。

二、宣传报道重点

(一)宣传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和投资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及其成果;

(二)宣传各地各部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推行行政权力公开、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具体举措和成果;

(三)宣传各地各部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招商年”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广大机关干部投身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宣传报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宣传报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并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总结推介好的做法,形成简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与新闻媒体相互沟通,加强配合,在全面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和素材。主要新闻单位要确定相对固定的编辑、记者,并精心组织实施,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版面,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声势于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活动。

(二)突出主题,把握导向。整个宣传报道要突出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各项重点工作,突出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市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实现全市经济高位求进,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配以适当的舆论监督。

(三)注重质量,加强考核。要注重宣传内容的质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多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联系群众身边的事例,多报道生动鲜活的内容,努力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各级媒体宣传要坚持做到每周2次以上。上报市效能办信息,各区(市)、县每月不得少于3条,市级各部门每月不得少于2条。市效能办负责每季度通报各地各部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将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纳入机关行政效能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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