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级部门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09-06-03 17: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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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级部门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市级部门行政效能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打造一流平台,创新体制机制,狠抓制度落实,深化考评问责,实现作风转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投资促进年创造新优势,科学发展建设新乐山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开展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市级相关部门加大授权力度,按规定配好首席代表和工作队伍,建立以窗口为主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实现现场办结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100%,争取更多部门实现两个100%。指导县(市、区)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乐委办发[2008]22号)要求,按时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9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2、提升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功能。加强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的跟进,优化行政审批通用软件,拓展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兼容性,建立并完善省、市、县通用并与部门专网对接的行政审批数据交换平台。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细化网上岗位、环节办事流程和监督流程,进一步落实网上直接生成问责。完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综合管理、考核评议、数据交换、一次录入数据等功能,率先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传递和网上审批。10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3、推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行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政务服务类型和模式标准化,以及政务服务中心设施标准化建设,年底初步实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标准化。12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360足球直播:

4、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和项目代办。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划定专区,落实专人,完善机制措施,加大督促通报力度,总结完善工作方案和网络平台,全面推动运行。拓展并联审批范围,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推广运用到所有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进一步做好并联审批软件与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对接,建立并联审批工作常态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与企业等的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建立并联审批和项目代办工作考核办法。5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范和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5、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拓展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将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资源,土地矿权交易等服务资源、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资源整合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行政效能监察范围,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6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信息中心、360足球直播:

6、争创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组成专题调研组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查找自身差距,增添工作措施,争创全国一流。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争创示范窗口、争当政务服务标兵活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市(州)学德阳,县(市、区)学新津工作,对照找差距、创新求突破,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12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强化源头治理和后续监管,巩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成果

7、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指导、督促县(市、区)政府抓紧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公布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定期对应清理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1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8、创新行政审批监管制度。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制度,依法加强对新设定行政审批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控制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完善对行政审批的评估制度,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探索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后的监管机制,完善备案、核准事项的范围和操作程序,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制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监督手段和问责措施,强化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10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三、抓好“三项制度”落实,推动机关转变作风

9、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结合履行职能的实际,完善实施“三项制度”的办法,提出进一步的工作措施,确保“三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梳理非行政审批部门和岗位的职能职责,优化和规范工作流程,确定办事环节和时限,建立健全办事、办文、办会的电子运行平台和电子监控系统。针对“三项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制定指导意见和监督办法,建立“三项制度”执行与公务员考评相挂钩的制度。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10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

10、开展践行“四个特别”争创“四个模范”专题活动。恪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坚定信念,做特别讲大局的模范;恪守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公仆本色,做特别讲付出的模范;恪守坚韧执着、开拓进取的爬坡意识,做特别讲实干的模范;恪守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自律要求,做特别讲纪律的模范。努力推动作风转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培养进取、爬坡、实干、清简的作风,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两个加快”提供作风保障。10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工委

四、推行绩效考评,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促检查

11、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制定《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完善考评措施,按照绩效结合、重在实效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探索机关绩效考评,实现绩效考核结合目标管理,实现政府目标管理创新。完善督促检查与效能建设的联动机制。12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目标办

12、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控措施,认真做好视频监察、数据监察、回访监察、群众监察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健全电子监察制度,强化电子监察成果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中的运用。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及时增补、更新监控设备,确保监控的及时性、有效性。指导新建立的政务服务分中心同步建立电子监察系统。12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360足球直播:

13、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完善受理投诉工作制度,规范投诉处理办法,公开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通过查办案件,发现行政审批或其他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对带普遍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工作规范。12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五、实现服务延伸,创建配套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

14、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逐步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配套服务。形成全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形成并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比选确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办法和机制。建立中介机构名录库。实施政府与中介机构彻底脱钩。建立违规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6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15、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拓展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开展在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社区建立全程代办站的试点,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覆盖社区。加大县(市、区)向乡(镇)、街道权力下放力度,逐步把县、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基层政府面向群众开展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6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

16、推动政务服务向多功能延伸。建立政务服务与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效能投诉窗口功能。及时获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尽早化解矛盾。组织督查督办政务服务中执行政策不力、办事效能低、群众意见大等问题。5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入推进的舆论氛围

17、拓展舆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组织主流媒体开展持续和深入的宣传,形成强劲的宣传态势。有计划地组织采访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负责同志,交流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体会以及深化这项工作的建议意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等载体,以动态报道、专题报道、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干部群众代表开展行政效能专题讨论、发表文章,进行理论探讨和交流。大力营造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形成围绕发展抓效能的良好舆论导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8、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加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中心、阳光政务热线、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机关行政效能的不断提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等各界人士到政务服务中心参观考察,听取意见和建议。曝光行政效能建设中工作不力、群众不满意的典型事例,促进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探索机制创新,深化效能建设工作

19、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效能建设组织形式,落实机构和人员,强化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保障。探索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体系下,推进行政管理机制创新和机关行政效能提高的长效途径和制度保障。按照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推进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联动机制。整合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形成推进政务公平、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合力。6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总结经验深入推进。适时总结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开展市级部门行政效能建设社会评价,研究制定深化行政效能建设的制度和措施。12月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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