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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阳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9-12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4521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襄阳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9-12
标题: 关于襄阳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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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阳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红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交出了一份难中求成、殊为不易的答卷。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精准落实“减退缓免”,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50亿元以上,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市本级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3亿元,重点用于惠民生、促发展等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亿元,市对下转移性支出14.7亿元,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和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出台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55条”措施,襄阳市连续三年获评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出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措施,累计发放“惠购湖北”等活动消费券超过1亿元,消费市场加快回暖。

——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强化公共财政属性,用心办好民生实事,全年各类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75%以上,42项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面提效,城镇新增就业达10万人,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入选全国首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创建城市。投入教育资金23亿元,不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亿元,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完善“三保”监测预警机制,妥善稳慎做好“三保”应急处置工作。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在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全市隐性债务存量有序化解。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及储备粮(原粮以及成品粮)利费补贴资金1亿元,制定出台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标准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定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投入资金7.8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整改格局更加成熟。制定出台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操作指南,加强税务稽查、财政监督、统计监督、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定型。截至2024年6月底,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已整改70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98%,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4项,追责问责87人。

一、2023年度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2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22.1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350.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0.8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亿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2.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6.3亿元,当年结余6.1亿元,滚存结余61.3亿元。

审计发现,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准确,主要是市财政决算多反映支出3773万元,鱼梁洲开发区决算少反映收入46.33万元,高新区“调入资金”等科目决算数比账面数多反映11.79亿元。审计指出后,财政部门已就相关事项作出了调整。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审计了市财政、高新区、东津新区和鱼梁洲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与调整方面。

(1)财政代编预算不严格。一是代编预算未及时落实到单位或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政代编预算未及时落实到单位或项目4.82亿元,其中:市财政3.12亿元、高新区0.12亿元、东津新区1.58亿元。二是市财政代编部门支出346.34万元。

(2)预算编制不完整。市财政少编转移支付收入预算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7.7万元;高新区1.78亿元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3)预算编制不科学。市直19个部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存在一级项目名称不明确、二级项目与一级项目名称一致、二级项目支出预算内容一致也未进行统筹整合等问题;高新区编制的12个项目预算未执行、金额181.61万元,1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金额6230.92万元;东津新区编制的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金额1.69亿元;鱼梁洲开发区9个部门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编制不全,均未填制项目立项依据,涉及40个项目3754.26万元。202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3项,调整预算时均未上报绩效目标;高新区14个部门2023年预算调整幅度在40%以上;东津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减比例达57.28%、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减比例达60.92%。

2.预算执行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亿元和土地出让金收入244.33万元未及时缴库,其中:市财政1.92亿元、东津新区60.56万元。

(2)收入征收不到位。市财政少征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72.19万元。高新区财政收入征收不到位5998.3万元,其中:应收3家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146.58万元;应收1家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2558.88万元、违约金2763.37万元;应收2家国企资产出租收入529.47万元。东津新区水土保持费186.94万元未征收到位。

(3)支出预算执行不严。2023年,高新区31个项目超预算支出512.07万元。鱼梁洲开发区无预算支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0.36万元,违规使用预备费55万元。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财政上级专款拨付使用不及时5.12亿元,其中:下达不及时1300万元、使用不及时4.99亿元。二是本级专项使用绩效不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从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加班餐费、电费、报刊费等公用经费22.09万元。2023年,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专项3个子项7项年度绩效目标未实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先进制造业专项3个子项年度绩效目标未实现。

3.财政政策执行方面。

(1)债券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市直一般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585.37万元。二是高新区未及时使用美丽乡村项目债券资金712.53万元。

(2)涉企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高新区未按照《高新区加强招商引资项目闭环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二是高新国投代缴22家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6亿元,东津国投代缴4家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87.27万元。

(3)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直达资金未直达受益对象2347.04万元,其中:市财政885.02万元、东津新区1462.02万元。二是拨付使用不及时8318.63万元,其中:市财政870万元、高新区6551.77万元、东津新区896.86万元。

4.财政管理方面。

(1)资金统筹不到位。市财政非税专户中有8734.31万元资金未及时对账、清理缴入国库,未形成可用财力。东津新区非税收入结转结余资金1170.66万元、预算单位结余资金2242.94万元应统筹未统筹。

(2)账务处理不规范。市财政少记股权投资1750万元。东津新区少记股权投资1000万元、多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万元。

(三)地方财政管理方面。审计了襄州区和谷城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准确。襄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少反映3.32亿元、支出多反映644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多反映760?万元、支出多反映761?万元。谷城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多反映1.97亿元,调入资金少反映500.07万元。

2.预算编制与调整方面。2个县区代编预算未及时落实到单位或项目资金21.72亿元、代编部门支出预算7.01亿元;襄州区编制的88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金额7.48亿元。

3.预算执行方面。2个县区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国库1.09亿元;谷城县应收未收财政收入4.11亿元、少反映非税收入219.69万元。2个县区滞拨专项资金17.14亿元,挪用专项资金105.14万元;襄州区以拨作支940.36万元,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3.77万元。

4.财政政策执行方面。2个县区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8.23亿元。谷城县应追回未追回5家企业财政奖补资金367.69万元、4家企业拖欠的工业厂房房租1115.58万元。2个县区未及时拨付使用财政直达资金3.26亿元、直达资金未直达受益对象2259.3万元,襄州区将直达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1851.28万元。谷城县未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

5.财政管理方面。2个县区存量资金1.17亿元未统筹使用。谷城县5个财政专户、73家单位109个实有资金账户清理不到位。2个县区往来款清理不及时2.72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直14个预算部门及所属57家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共抽查财政拨款19.1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10个部门及所属9家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情况差异过大、决算报表编制不精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697万元;3个部门及所属4家单位的15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不规范,未填制立项依据、测算依据及说明等,涉及金额3.71亿元;2个部门未向所属的12家单位下达2023年预算(调整)批复。二是预算执行不及时、不合规。7个部门及所属8家单位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214.56万元;6个部门及所属5家单位挤占商务事业发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安全生产专项等15个项目资金202.64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二)落实国家政策和财经纪律不严格。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部门多预留、应退未退工程质保金20.26万元;1个部门实施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9个部门及所属10家单位采购程序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744.14万元;1个部门未经审批提前支付款项62.58万元;8个部门及所属5家单位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差旅费、接待费、体检费、加班餐等费用报销不合规,涉及金额92.79万元;3个部门及所属7家单位5191.51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1个部门通过职工个人账户收付工作经费4.8万元;2个部门及所属3家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聘用无资质公司进行会计记账,应记未记、以拨代支176.19万元;1家单位违规开设实体账户。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审计了市本级13所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落实方面。2所学校35名学生应享受未享受免学费政策,涉及金额9.18万元;8所学校183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超范围享受免学费补助待遇214.66万元;6所学校收取168名应免收学费的学生学费21.72万元;7所学校未安排中职学生实习,2所学校部分学生未进行实习。

2.中等职业学校食堂、超市等学生服务设施管理方面。2所学校食堂对外出租、托管合同时间过长。1所学校学生宿舍供热系统运营对外出租程序不规范。2所学校未严格执行食堂陪餐、运营等管理制度。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审计了宜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营商环境建设制度落实方面。宜城市“多测合一”工作落实不够全面;个别单位存在行政许可公示信息录入不及时情况。

2.优化营商环境成本控制方面。一是超标准多收取4个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122.02万元,其中:未及时清退87.96万元、多预留金额34.06万元。二是房租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4家单位应减免未减免31家租户房租15.7万元。

3.惠企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宜城市1家单位挪用13.11万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单位工作经费。

(三)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了市本级(市直、2个开发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及就业促进机制健全方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未能形成各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导致11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补贴15.75万元。2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30.94万元。1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6.52万元。

2.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公共服务方面。就业创业培训目标任务不细化、不具体,培训资金支出绩效不高。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资料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4.16万元。

3.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和创业带动就业方面。1家企业违规将10名在校大学生以失业青年身份申报领取就业见习补贴5.51万元。11名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企业违规领取就业见习补贴3.9万元。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审计了6个政府投资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4个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等审批手续开工建设;2个项目先开工后确定监理单位。

2.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勘察未按规定公开招标;3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未按规定约定工程预付款比例等问题。

3.项目建设管理缺位。5个项目存在墙体裂纹、房屋渗水、未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施工等质量管控不严问题;4个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监理单位未全面履行分包单位资质审核职责、建设单位未对分包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造价咨询单位工程进度款计价依据错误等问题;1个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材料信息价采用错误,多计费用4279.76万元;1个项目合同价款超出批复概算工程费用1558.58万元;2个项目建设超合同工期;1个项目建设单位多支付工程费用270.74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不准确,涉及金额121.91万元。

4.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项目存在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且财务档案管理不善、未按项目单独核算建设资金、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等问题;1个项目超估算投资5233.08万元。

5.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力。4个项目存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时间滞后、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等问题;1个项目未缴纳建筑业工伤保险728.95万元,1个项目多预留中小微企业分包工程质量保证金724.13万元。

6.征收补偿管理有漏洞。2个项目还建点征收补偿工作推进不力,还建房长期未建设,发生超期过渡费4142.21万元;1个项目挪用征收补偿资金488.91万元;1个项目违规存放征收补偿款114.82万元;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方案,违规分配房屋350平方米、超方案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18.11万元、多支付征迁补偿费286.58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房屋拆除工作。

四、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融资担保公司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3个县市的3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方面。2个县市少拨付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1506.81万元,2个市未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纳入预算,1个县财政未收回2000万元调度资金;1家公司未计提相关准备金1898.37万元、少收取担保费979.67万元。

2.经营管理方面。2家公司违规发放贷款导致1924.65万元逾期未收回、1家公司违规对外出借过桥资金导致1111.49万元逾期未收回;1家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导致3547.98万元代偿款未追回;2家公司担保贷款程序不合规、追偿不力导致1.01亿元代偿款未追回,形成损失风险。

3.内控管理方面。3家公司均存在担保业务保前调查、审批、保后管理混乱,担保贷款程序不合规、资料缺失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配置和使用管理资产不精细。1个部门及所属3家单位未及时收取租金291.41万元;3个部门超数量标准配置办公设备91台,3个部门超金额标准配置办公设备3台,超标4.04万元;2个部门闲置设备资产78万元,2个部门及所属4家单位闲置房屋资产80处。

2.出租和处置资产程序不规范。1个部门及所属1家单位未使用财政部门下发的制式合同签订出租协议;2家单位出借资产未报财政部门备案;1家单位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房屋出租少收租金;2个部门未办理资产处置手续36.28万元。

3.监管责任不到位,资产管理不善、底数不清。1个部门监管不力,致使承租人整租后拆分转租,资产账面原值1616.4万元;9个部门及所属2家单位未登记资产4875.98万元,5个部门账实不符4955.69万元,2个部门账账不符2229.89万元;3个部门19处土地、5.78万平方米房产未及时入账或划转;4个部门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76.14万元;1个部门年度终了未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三)自然资源审计情况。审计了5个开发区(园办)的6名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占地多发,耕地保护制度执行不严格。5个开发区(园办)存在未经审批占用土地260处共计4264.27亩,其中:占用耕地557.18亩,占用林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地类3707.09亩。

2.水环境监管治理不到位,存在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违建、水质不达标、污水直排等问题。一是5个开发区(园办)辖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存在违法建筑19处,面积252.52亩。二是3个开发区(园办)11座河库水质不达标。三是5个开发区(园办)均存在污水直排情况。

3.落实河湖长制、山(林)长制不到位。一是5个开发区(园办)巡河(库)记录不完整、巡河(库)次数未达到规定次数,且2个开发区(园办)存在伪造巡河(库)记录的情况。二是4个开发区(园办)未建立山(林)长制、未落实山(林)长考核制度,山(林)长巡查记录不完整;且1个开发区存在伪造巡林记录情况,涉及4人8次。

五、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加强积极的财政政策与就业、产业、科技等政策协调配合,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财政可持续,强化对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快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以发展为导向、以有效债务为锚定的财政、金融、投资联动机制,推动各类国有资源资产资金高效发挥作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企业长效机制,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持续深化风险防控,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度举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券资金项目管理,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深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预算绩效深度融合,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年初预算到位率,实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保障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加大预算收入管理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财经秩序,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加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的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账实相符。加强闲置资产统筹利用,最大化整合利用可用财源,为财政资金良性运行提供支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清晰、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三)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加强前瞻性政策研究储备,紧密结合本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比较优势谋划产业项目,增强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高质量发展支撑。加快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改革,突出投资控制的精准性、有效性,不断优化项目服务、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持续规范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严肃招投标纪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聚焦就业、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精准有效,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促进整改提质增效。要结合审计揭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政策落实、预算编制、项目管理以及资金管理使用,一体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围绕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持续深入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切实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年底前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襄阳实践贡献审计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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