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鄂环督[2022]8号)和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 26 号)要求,现将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第二轮中央环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25) 近年来,湖北省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二、整改目标 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严把产业和项目准入关。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严格落实《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 3.推进化工园区高标准建设,支持引进和发展低碳工艺和绿色产品,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工艺落后、安全环境风险高的项目进入化工园区发展。严禁违规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严格化工项目环境准入,持续推进日常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在项目准入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环境准入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禁不符合环保定位的项目建设实施。 2.严格落实《湖北省现代化工 “十四五”发展规划》《襄阳市现代化工产业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加快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端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现全市各地已完成各类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环评等编制工作。 3.杜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化工园区功能定位的项目准入,化工项目必须入驻化工园区,园区以外的化工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制定了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高的项目进入化工园区发展。 4.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 电话:0710-327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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