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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3-15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7644 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科 公开日期: 2025-03-15
标题: 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5-03-15 终止时间: 2025-04-14 来源:

为规范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国家、省相关停车收费政策,按照《襄阳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襄政办发〔2023〕19号)和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实际,市发改委起草了《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及相关附件面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告内容

1.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2.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4.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明细。

二、其他问题说明

(一)执行时间:方案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30日。

三、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科(邮编:441021)

(二)邮箱:2596559421@qq.com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1

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资源利用效率,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缓解市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襄阳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襄政办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拟定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

一、适用范围

方案收费标准适用于襄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经市公安、城管、住房和城市更新、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批,由依法取得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负责经营的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收费停车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适用范围为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和规划的襄阳东外环围合已建成的道路。

二、收费路段

(一)区域划分。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道路路网分布以及周边停车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分为一、二类收费区域。

一类区域:

襄阳古城片区:滨江大道、铁佛寺路、环城南路、盛丰路、文昌门巷、环城东路围合。

火车站片区:前进路、丹江路、长征路、红光路围合。

人民广场片区:大庆西路、定中街、长征路、朝阳路、沿江大道、东风路、解放路围合。

沃尔玛片区:松鹤路、松织路、织工街、华城东路及北延伸段、建设路、风华路南延伸段、风华路、立业路围合。

万达广场片区:紫贞公园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路围合。

吾悦广场片区:桃园路、上岗路、邓城大道、清河北路围合。

襄州民发片区:清河、唐白河、铁路、西湾路围合。

襄州天润片区:清河、铁路、钻石大道围合。

高新管委会片区:车城湖北路、车城湖西路、名城路、车城湖南路、东风汽车大道围合。

东津北部片区(含世纪城、越秀、中心医院等区域):白河路以南,楚山路以北,五一路以东,鹿门大道以西围合。

庞公中心片区:庞公别苑以南规划道路、三里庙路南延伸段、文华路、滨江大道围合。

鱼梁洲所有区域。

二类区域:

襄城区:滨江大道(与铁佛寺路以西)、襄荆高速(以东)、隆中、孙家冲路、襄南大道、虎径路、岘山、四季青路、江华路围合。

樊城区、高新区:襄荆高速、沿江大道、小清河、钻石大道、襄阳大道、富康大道、奔驰大道、机场路、铁路、仇家沟路、小清河、台子湾路围合。

襄州张湾东片区:西湾路、铁路、园林大道、唐白河围合区域的财源路、车城南路、台湾街、荣华路、市场路。

襄阳东站片区:荆山路以南,东津大道以北,楚城路以东,襄津大道以西围合。

东津南部文旅片区(含华侨城、生态城、千江印月):荆山路以南,蔡洲路以北,南山路以东,鹿门大道以西围合。

(二)拟启动收费管理的路段

本次拟启动收费管理的66条路段,共计收费停车位4567个。包括襄城区路段25条,车位1233个;樊城区、高新区路段27条,车位2167个;襄州区路段11条,车位800个;鱼梁洲经济开发区路段2条,车位234个;东津新区路段1条,车位133个。涉及一类区域路段31条,车位1693个;二类区域路段35条,车位2874个(具体见附件: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明细)。收费路段和具体泊位将根据道路临时泊位设施设备完善情况和城市道路泊位动态调整情况公布。

三、收费标准

(一)收费方案

区域类别

小型车收费标准

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收费限额

(小型车)

首小时

首小时后

一类

3元/小时

1.5元/半小时

20元

二类

2元/小时

1元/半小时

15元

备注

1.计费周期为:每日上午7:30至次日上午7:29;

2.收费时段:白天7:30到19:29;夜间19:30到次日07:29免收停车费;

3.停车30分钟内不收费;

4.中型车、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计费方式和收入使用管理

1.计费方式。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方式。按照 “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原则,确定超过首小时后,以半小时为收费计时单位,多出部分不超过15分钟不计费,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同一车辆在同一路段连续发生2次及以上停车行为的,若相邻两次停车的时间间隔低于半小时,则延续前一次停车时长进行计时计费。

2.收费技术模式。收费采用地磁计费模式和巡检车及高位视频等自动识别车辆技术,通过地磁设备、巡检车及高位视频等识别设备,自动记录车辆出入场时间进行精准计费。

3.机动车停放服务按车型大小分类计费。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定确定。

4.收入使用管理。车主使用临时停车泊位须支付费用,由依法取得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依规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维护。

四、优惠政策

(1)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照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2)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间后计费;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费;

(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5)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收停车费;

(6)学校周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经公安、城管、规划、教育部门联合确定,向社会公示后实施在指定路段和指定时段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7)经市政府批准,在节假日等规定的免费时段和路段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五、监管与服务

(一)车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市公安部门会同市城管、住房和城市更新、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道路停车位的设置定期进行评估,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设施增设情况及社会公众意见动态调整。

(二)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发改委定期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停车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消费者、经营者提出的价格建议等因素及时完善收费政策。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和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公布收费依据、收费单位名称、泊位数量、收费时段、免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优惠政策、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四)实行收支信息公开。经营者应加强内部监管与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公开停车收费收支信息,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收支管理,预防停车收费“微腐败”。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认真处理并及时答复市民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加强停车收费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不执行免费规定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作出拖移决定。具体拖移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委托停车经营单位实施。

六、实施时间

自2025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明细




附件2

《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提出“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要求各地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在城市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为规范道路停车收费行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国家、省相关停车收费政策,按照《襄阳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襄政办发〔2023〕19号)和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实际,市发改委起草了《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起草依据

《价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襄阳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襄政办发〔2021〕6号)、《襄阳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襄政办发〔2023〕19号)等。

(二)基本原则

1.分类施策。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通过规范临停泊位管理和使用,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基本要求,发挥收费调节需求的作用,实现停车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2.有偿使用。对占用城市道路的收费停车位,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实施收费管理。有偿使用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维护。

3.引导绿色出行。充分考虑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污染物和碳排放等约束,遵循严格控制和减量化原则,通过“严管”和收费手段,引导公众合理用车,更多采用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

4.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按照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路内高于路外、道路高于非道路、干道高于支路、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长时间高于短时间等原则确定。

5.累进加价。通过短时低标准、长时高标准的累进式加价阶梯收费,加快停车周转,满足短时停车刚需。

三、实施收费的必要性

实施收费管理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引导出行停车行为的高效方法,是回应社会关切的有效手段,为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提供保障,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有效缓解“停车难”。通过适度收费,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需关系的作用,促进停车刚性需求转化为市场需求,进而影响并改变城市居民的出行方式选择、停车位置选择,有利于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适当提高小汽车出行成本,减少不合理和“非必要”停车需求,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高效治理“乱停车”。路内违规停车占用了大量道路资源,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以及服务水平。通过治理乱停乱放和实施收费管理可以约束车辆随意停放行为,减少道路资源违规占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交通拥堵现象。

(三)提升城市“竞争力”。加强道路停车治理,规范停车秩序,既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组成部分。通过差别化路内停车收费政策,包括空间差别化、时间差别化和停车设施类型差别化,可以在空间上、时间上对停车行为予以引导,从而改变部分出行者的出行行为,使部分出行者更换交通工具或改变出行线路,达到缓解拥堵路段交通压力的目的,保障整个交通系统健康有序运行,从而提高城市环境档次,推动城市形象提升,为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

(一)区域划分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道路路网分布以及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分为一、二类收费区域。

一类区域:

襄阳古城片区:滨江大道、铁佛寺路、环城南路、盛丰路、文昌门巷、环城东路围合

火车站片区:前进路、丹江路、长征路、红光路围合

人民广场片区:大庆西路、定中街、长征路、朝阳路、沿江大道、东风路、解放路围合

沃尔玛片区:松鹤路、松织路、织工街、华城东路及北延伸段、建设路、风华路南延伸段、风华路、立业路围合

万达广场片区:紫贞公园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路围合

吾悦广场片区:桃园路、上岗路、邓城大道、清河北路围合

襄州民发片区:清河、唐白河、铁路、西湾路围合。

襄州天润片区:清河、铁路、钻石大道围合

高新管委会片区:车城湖北路、车城湖西路、名城路、车城湖南路、东风汽车大道围合

东津北部片区(含世纪城、越秀、中心医院等区域):白河路以南,楚山路以北,五一路以东,鹿门大道以西围合

庞公中心片区:庞公别苑以南规划道路、三里庙路南延伸段、文华路、滨江大道围合

鱼梁洲所有区域。

二类区域:

襄城区:滨江大道(与铁佛寺路以西)、襄荆高速(以东)、隆中、孙家冲路、襄南大道、虎径路、岘山、四季青路、江华路围合

樊城区、高新区:襄荆高速、沿江大道、小清河、钻石大道、襄阳大道、富康大道、奔驰大道、机场路、铁路、仇家沟路、小清河、台子湾路围合

襄州张湾东片区:西湾路、铁路、园林大道、唐白河围合区域的财源路、车城南路、台湾街、荣华路、市场路

襄阳东站片区:荆山路以南,东津大道以北,楚城路以东,襄津大道以西围合

东津南部文旅片区(含华侨城、生态城、千江印月):荆山路以南,蔡洲路以北,南山路以东,鹿门大道以西围合。

(二)拟启动收费管理范围

本次拟启动收费管理的66条路段,共计收费停车位4567个。包括襄城区路段25条,车位1233个;樊城区、高新区路段27条,车位2167个;襄州区路段11条,车位800个;鱼梁洲经济开发区路段2条,车位234个;东津新区路段1条,车位133个。涉及一类区域路段31条,车位1693个;二类区域路段35条,车位2874个(具体见附件: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明细)。收费路段和具体泊位将根据道路临时泊位设施设备完善情况和城市道路泊位动态调整情况公布。

(三)收费方案制定说明

1.计费周期说明。按1小时开始计时计费,1小时后,按30分钟计费。首小时收费适中,首小时后收费提高,两阶梯之间增幅较为平缓,有利于实现道路泊车收费后的平稳过渡和与现行收费模式的有效对接。

2.最高限价说明。采取累进式加价阶梯式收费方式后,如收费总额不设置最高限价,会导致刚性停车经济负担有较大增幅。一类区域侧重于加快泊位周转、减少长时间停车,按收费时段内连续停放约6.5小时的收费总额为限。其他区域停车考虑供需状况和泊位设置目的,最高限价以收费时段内连续停放7.5小时的收费总额为限。

3.与其他城市收费标准比较。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360足球直播_体育即时比分-投注*官网“首小时收费”与武汉、荆州、孝感、随州等市一致,低于宜昌市,高于咸宁、鄂州、黄石等市。“累进计费标准”与宜昌、荆州、咸宁、孝感等市相当,低于武汉市,高于随州、鄂州、黄石等市。“封顶价格”与武汉、荆州、孝感、随州、鄂州、黄石等市大体一致,低于宜昌市、咸宁市。与省外同类城市相比,总体收费水平与台州相当,低于惠州、东莞、盐城、漳州等市。拟订收费标准方案,兼顾适度收费和有效调节,综合考虑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与襄阳市城市定位和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四)优惠政策说明

除保留30分钟免费、新能源汽车优惠等政策外,新增三项免费规定:一是对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免收停车费;二是学校周边道路泊位,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经公安、城管、规划、教育部门联合确定,向社会公示后实施在指定路段和指定时段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三是经市政府批准,在节假日等规定的免费时段和路段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五)监管和服务

一是建立道路停车泊位动态调整制度;二是建立停车收费“微腐败”防控机制,要求经营者加强收支管理。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停车收费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不执行免费规定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起草过程

根据市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的通知》和市政府印发《襄阳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襄政办发〔2023〕19号)要求,市发改委就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重点区域、收费标准、成本情况、收费情况等开展调研。草拟了《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并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形成了《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经营者基本情况

汉江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8RTYC2G)是汉江国投子公司,由市政府批准成立,主要从事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附件3

《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收费标准方案》)自2025年3月15日起开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为了市民更好地了解《收费标准方案》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收费标准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一是国家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政策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提出“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要求各地完善配套停车收费政策,在城市重点区域,采用价格调节等措施,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引导出行停车需求,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对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等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落实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的工作部署。《襄阳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襄政办发〔2023〕19号)提出“分批启动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推广。”

二、道路停车为什么要实施收费管理?

收费不是目的,而是解决问题的手段。随着城镇化、机动化的持续快速发展,停车设施的增长远远低于小汽车的增长速度,有限的资源无法满足更多市民出行停车需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位成为稀缺公共资源,如果免费停车,部分车主长期占用道路公共停车资源,导致“停车难、交通拥堵”日益加剧。随意违章停车、侵占公共空间停放等“乱停车”现象,给群众生活和城市治理带来了严重困扰。借鉴国内及周边城市的经验做法,通过价格杠杆作用,配合严格的管理手段,调节停车需求,提高道路通畅率、车位周转率和使用率,杜绝车辆长期免费占用临时停车位。能够促进停车刚性需求转化为市场需求,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运行效率,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三、收取的停车费用途是什么?

按照“使用者付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等原则,所收停车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维护,惠及更多市民。

四、道路停车收费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

2.《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五)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五、拟订的收费标准与其他城市相比处于什么水平?

一类区域:第一小时每泊位收费3元,首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5元,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最高收费20元。

二类区域:第一小时每泊位收费2元,首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最高收费15元。

首小时后,以半小时为收费计时单位,多出部分不超过15分钟不计费,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

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襄阳市“首小时收费”与武汉、荆州、孝感、随州等市一致,低于宜昌市,高于咸宁、鄂州、黄石等市。“累进计费标准”与宜昌、荆州、咸宁、孝感等市相当,低于武汉市,高于随州、鄂州、黄石等市。“封顶价格”与武汉、荆州、孝感、随州、鄂州、黄石等市大体一致,低于宜昌市、咸宁市。与省外同类城市相比,总体收费水平与台州相当,低于惠州、东莞、盐城、漳州等市。

六、停车收费设定了哪些优惠政策?

(1)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照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2)夜间 19:30:00 到次日07:29:00 免收停车费;

(3)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间后计费;

(4)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费;

(5)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6)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收停车费;

(7)学校周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公安部门指定路段和指定时段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8)经市政府批准,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路段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七、是不是收费区域内所有的停车泊位都要收费?

不是,此次拟启动收费管理的范围为中心城区出行停车需求较大的66条路段,仅涉及停车位4567个。其他路段将根据所在区域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设施等情况分步推进。

八、什么时候开始收费?

停车收费文件正式印发公布后实施。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 联系电话:0710-3534576 邮编:441021
派驻纪检组电话:0710-3511289    地址:襄城区荆州街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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